自然道关于旗下私募投资基金产品起征增值税的公告
2018年01月11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等(以上合称《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含)起,资管产品运行业务需要缴纳增值税,且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税率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我司担任管理人的私募投资基金(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等相关税负,将依法由基金资产(资管产品财产)承担,管理人负责缴纳。管理人自身业务产生的增值税继续由管理人承担。因此,可能会使相关产品净值或实际收益降低。

如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后续有所调整的,我司将及时根据最新且最利于所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资管产品)的纳税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告知全体投资者。

特此公告。

上海自然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