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认购流程
委托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充分了解本信托产品后,决定加入本信托。(事先请先咨询相关机构)
委托人为自然人:
首次认购需提交的资料:
1)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银行入账凭证复印件;
3)委托人信托利益分配账户(银行卡或者存折)复印件,该账户应与合同上填写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为同一账户;
4)以上复印件均须签字,一式两份。
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首次认购需提交的资料:
1)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签名,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证明书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4)提交信托资金和认购费划入认购账户的入账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
5)提交信托利益分配账户证明复印件,此账户应与合同上填写的信托利益分配账户为同一账户(一式两份,需加盖公章);
6)若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本人,经办人需要提供上述文件外,还需经办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组织机构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
委托人签署《认购风险申明书》和《信托合同》一式两份,并递交以上所有资料。
委托人将认购资金及认购费汇款至信托计划指定账户(汇款总金额=认购金额*1.01)并在备注中注明“**认购**信托**期”。同时提供入账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需本人签字)
认购成功 受托人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寄送一份已签署并盖章的合同与一份信托单位认购确认书。